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互联网大会智库合作计划系列成果全球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法的实践与展望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2025年7月
工作组信息组长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周围编写成员裴轶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王威驷一桥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郭玉新清华大学法学院赵丰重庆大学法学院罗智科四川大学法学院戴秋燕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李瑾魏文慧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汪雨波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余欣亿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特别鸣谢黄志雄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
目录全球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法的实践与展望一、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法实践的背景重塑二、全球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法的实践进展(一)全球反垄断监管中的"地缘因素"(二)数字经济反垄断目标的转变(三)执法监管聚佳人工智能价值销[四)数字经济反垄断的救济措施之争三、数字经济反垄断执法机制的全球速览(二)欧盟:权利驱动的治理范式(三)英国:多维工具的平衡之道(五)俄罗斯:数字经济反垄断实践的三方博弈四、全球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法的未来展望(一)人工智能将成为反垄断执法的核心关注(二)事前监管模式的全球扩散与本土化调适(三)从"行为"与"结构"之争探索救济措施的第三种路径(四)推进隐私保护与竞争法的深度协同以实现数据治理的融合
世界互联网大会全球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法的实践与展望摘要:随着数字经济在全球范围内持续勃兴,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成为主要法域面临的共同问题,积极学习其他法域的有益经验对强化我国数字经济反垄断治理效能大有裨益。本报告旨在基于细致全面的城外实践观赛研究,辨证考察当前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法实践的实际效果,理性看待该领域中的实践与理论新兴动态,厘清数字经济领域强化反垄断的合理限度,为深化数字经济领域常态化监管提供助益。报告考察了全球主要法域与重点行业的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法最新实践,并针对各法域形成了整体评价。一、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法实践的背昌重朔全球数字经济领域的监管格局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结构性变革。财富和权力向少数大型科技企业的高度集中被普遍认为是激化不平等的重要原因。而自动化和人工智能的崛起预计将显著强化这一趋势,它们可能取代低技能工作岗位,并将经济回报更多地从劳动力转移到资本所有者手中。一个时道:他们似乎无法同时实现三个目杨的最大化一遍日益加剧的经济和社会不平等也使得全球反垄断执法机构陷入了同过约束价格兑现的消费者福利,通过"国家冠军"企业提振的产业实力以及通过初创企业自由活动实现的颠覆性创新。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法的实施状况实际上反映了执法机构在这一“"三维困境"中的战略权衡。例如,欧盟倾向于通过监管来设定市场规则,优先保障市场的"可竞争性",而美国则越来越多地依赖诉讼来挑战现有的市场结构,如何有效破解该困境将是全球反垄断执法机构普遍面临的新在这一背景下,前沿科技的爆发式增长,不仅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经济机遇,也给反垄断机构带来了全新的严峻挑战,迫使它们推动反垄断的目标从纯粹的经济效率,扩展系列基础概念二全球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法的实践讲展来的独特挑战,特别是人工智能的兴起,反垄断的理论,工具和目标正在被调整,改造,甚至被彻底重塑,执法机构正努力摆脱传统工业时代的框犁,探索话用于21世纪平台和算法驱动市场的新范式(一)全球反垄断监管中的"地缘因素在“数字去全球化”的喧器之下,全球数字贸易和数据流动的总量实际上仍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真正的趋势并非全球互联程度的降低,而是治理这种互联规则体系的碎片化。这导致了一个矛盾的局面:世界通过数字化实现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紧密的连接,但在这些连接之上进行全球化运营,却变得前所未有的复杂和昂贵。这种趋势也迫使反垄断法功能“异化",成为各国科技竞争和追求全球监管影响力斗争中的关键工具。规则体系的碎片化无息中为大型科技企业构筑了新的“护城河"。不同的标准不仅显着增加了企业的合规成本,复杂化了跨境数据流动,甚至被用作阻止外国企业进入本国市场的工具。大型科技企业拥有丰富法律资源来应对不同司法管辖区(例如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美国各州的隐私法)复杂甚至相互冲突的法规。相比之下,初创公司和新兴竞争者可能会因高昂的合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