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彩频路 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I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拟发行股数 5,345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23.80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09 年 11 月 16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21,38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威创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中信创投承诺,自股份公司上市后12个月之内,将锁定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广州科创承诺,将所持发行人的3,207,000股国有股在发行人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同意在本次发行上市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转持股份变更登记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股账户。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正宇先生、何泳渝女士、何小远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陈宇先生、熊翌旭先生、刘建国先生,公司监事邓顿先生、苏显昌先生、张素萍女士,公司财务负责人江玉兰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09 年 11 月 12 日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II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III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6,035 万股,本次拟发行 5,34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 21,380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公司控股股东威创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中信创投承诺,自股份公司上市后 12 个月之内,将锁定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广州科创承诺,将所持发行人的 3,207,000 股国有股在发行人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同意在本次发行上市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转持股份变更登记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股账户。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正宇先生、何泳渝女士、何小远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直接、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