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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应对因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措施带来的相关法律问题-备忘录会员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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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应对因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措施带来的相关法律问题- 2 -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2.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根据上述公告及国家卫健委的官方解读,国家卫健委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经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因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属于一种新型的法定乙类传染病病种。另外,世界卫生组织于 2020 年1 月 30 日(日内瓦时间)正式宣布,将始于武汉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即PHEIC),而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定义,PHEIC 是指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不同寻常的事件”:1.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它国家的公共卫生危害;以及 2.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下称《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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